湖北医药学院临床队列中心“揭榜挂帅”项目
肝癌临床生物样本标准化采集与资源库建设专项
一、项目背景
依托邬堂春院士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环境内分泌干扰物致肝癌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拟围绕环境内分泌干扰物与原发性肝癌发生发展的关系,建立规范化临床样本资源,进一步开展环境化学物暴露、多组学特征及其与临床病理表型之间的关联研究。
为充分发挥湖北医药学院各附属医院肝胆外科、肿瘤相关科室的临床资源优势,推动临床资源与高水平科研项目深度融合,现面向附属医院发布“揭榜挂帅”任务。本次揭榜任务重点是按照统一标准完成肝癌患者临床资料和配对生物样本的规范采集、处理、保存与交接,不要求揭榜团队承担环境化学物或组学检测。后续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检测、蛋白组、DNA甲基化、转录组/miRNA、代谢组等检测及整体数据分析由项目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榜单任务
1.建立稳定的肝癌手术患者入组和样本采集流程,优先纳入拟接受肝切除、术前临床考虑原发性肝细胞癌的成年患者。
2.按照项目组统一SOP完成知情同意、基本问卷和临床病理资料采集。
3.规范采集并保存肝癌组织、配对癌旁组织及术前外周血等核心样本,做好样本编码、分装、低温保存、交接和质量控制。
4.配合项目组开展样本完整性核查、病理质控和必要的补充临床资料核实。
5.形成可持续的肝癌临床样本采集机制,为后续多中心扩大样本量及联合科研奠定基础。
三、样本及资料采集要求
揭榜团队按项目组统一SOP执行。核心任务以“配对组织+术前血液+临床病理资料”为主,尿液、粪便等可根据现场条件作为扩展样本。
类别 | 基本要求 | 主要质量要求 | 是否为本次核心任务 |
肝癌组织 | 每例留取足量新鲜肿瘤组织,原则上≥100 mg | 病理诊断取材完成后取研究余量;避开明显坏死、出血和焦灼区域;快速低温保存 | 是 |
癌旁组织 | 与肿瘤组织配对,原则上≥100 mg;优选距肿瘤边缘≥2 cm | 记录具体部位和距肿瘤距离;留取相邻病理材料用于质控 | 是 |
术前血液 | 按统一SOP采集抗凝血及促凝血,用于全血、血浆和血清留样 | 优选术前、输液前采集;按规定时限完成分离分装并-80℃保存 | 是 |
临床/病理资料 | 基本人口学信息、肝病史、治疗史、肝功能、肿瘤标志物、影像、手术及病理信息等 | 与样本统一编码关联,信息完整、可追溯 | 是 |
问卷资料 | 吸烟、饮酒、职业及可能相关环境暴露等简要信息 | 由项目组提供统一调查表 | 是 |
尿液/粪便等 | 根据研究需要及现场条件采集 | 按统一SOP分装、低温保存 | 可选扩展 |
四、揭榜单位工作内容
1.组织与伦理明确临床负责人、样本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按医院要求完成伦理审批/备案及知情同意。
2.病例筛选结合本科室肝癌手术量建立患者筛选清单,确保纳入对象符合项目要求,并避免术前抗肿瘤治疗等影响样本可比性的情形。
3.样本采集与保存按统一流程完成肿瘤、癌旁及术前血液等样本采集、分装、速冻、-80℃保存和交接,保持完整的样本链条记录。
4.临床资料整理按统一病例资料表收集临床、影像、实验室、手术和病理资料,并完成样本编号与资料的一一对应。
5.质量控制确保样本身份准确、组织病理可复核、关键采集时间可追溯、保存温度符合要求;出现偏差及时记录并报告。
6.定期报送按项目组要求报送入组进度、样本清单及质量情况,并配合样本转运和集中质控。
五、项目组负责内容
1.提供统一研究方案、样本采集保存SOP、编码规则、调查表及培训。
2.组织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及相关环境化学物检测。
3.统一组织蛋白组、DNA甲基化、转录组/miRNA、代谢组等多组学检测及平台质控。
4.负责中央数据整理、组学数据质控、统计分析和多中心整合分析。
5.根据研究进展组织联合课题、论文、专利/软件、指南或其他科研成果申报。
六、揭榜条件
1.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具备肝癌手术诊疗基础的肝胆外科、普通外科、肿瘤相关科室或由相关科室联合组成的团队。
2.具有稳定的肝癌手术病例来源,能够持续完成患者筛选和样本采集。
3.具有病理科协作基础,以及-80℃低温保存或可靠的短期保存、转运条件。
4.有明确的临床负责人和固定执行人员,能够保证样本和资料质量。
5.鼓励具有肝癌临床研究基础、既往病例资源、专病数据库、样本库建设经验或较强科研组织能力的团队申报。
七、科研成果共享与权益
1.揭榜单位完成的临床病例、样本及资料贡献纳入项目整体贡献记录,后续科研成果充分体现临床样本和病例资源贡献。
2.项目产生的环境暴露和多组学数据在统一质量控制和数据治理框架下共享使用;揭榜团队可结合本科室特色提出研究课题,按程序申请相关数据开展联合研究。
3.对于样本质量高、完成任务好、科研参与度高的团队,优先支持联合申报后续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开展深入合作。
4.论文、专利、数据库、标准/共识等成果署名和知识产权按照实际贡献和双方/多方约定确定,不预设固定作者排序,但原则上充分体现病例资源、样本采集、临床资料和科研分析等实际贡献。
5.组学检测及中央分析由项目组统一承担,不因揭榜团队检测条件差异影响其参与资格。
八、项目周期与申报安排
1.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6个月,具体根据各中心样本量和项目总体进度确定。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3.申报方式:由附属医院相关科室提交《揭榜申报书》,经所在医院审核后报湖北医药学院临床队列研究中心。
4.项目联系人:
临床队列中心 郭晴;联系电话:18537714880;
电子邮箱:20220549@hbmu.edu.cn。
项目启动后,由项目组统一组织SOP培训和现场流程对接。
湖北医药学院临床队列中心
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