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医药学院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及2025年党建立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1发布时间:2026-10-1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重要论述,做好理论研究阐释,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研究成果,校党委决定开展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及2025年党建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

1.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高校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实践与探索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问题导向,分析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践总结、理论思考等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做到成果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可复制。

2.申报办法

(1)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职工党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位课题负责人一般限承担一项课题,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近三年以同一题目申报其他校级及以上社科类科研项目的或已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参加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

(2)申报人可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以二级党委为单位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科教楼组织部、党校1812室(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20210522@hbm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申报类别+序号+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3.评审及结项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考量和论证,进而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按照申报课题质量综合确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予结题: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在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实质性采纳;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交流。

4.课题经费

  1. 党建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分别为重点课题5000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本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划拨经费,达到结题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校级课题,在立项经费范围内报销论文版面费。

  2. 研究成果按学校科技奖励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 按期提交课题或研究成果的,经党委组织部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共同审核,经费按财务处有关规定一次性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按《湖北医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课题成果,将给予撤项处理,不能获得经费支持,并取消下一次课题申报资格。

二、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结项

1.结项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予结题: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在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市州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非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县级党政部门实质性采纳);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

2.结题办法

结项项目需报送党建课题结题申请表、结题登记表和项目成果有关资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扫描件;研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纳的提交采纳证明;研究成果获得表彰的请提交成果及表彰证明。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结项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交科教楼组织部、党校1812室,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将给予撤项处理,并取消2026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资格。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2026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登记表.xlsx




                         党委组织部、党校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