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人文社科项目中后期管理,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科发院现就开展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按项目周期应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请延期至2026年结题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三)预期成果已达成,申请提前结题(一般不超过半年)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四)需要办理项目延期、项目成员变更等申请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项工作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可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发起申请,在线填报。具体结题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一)结题流程
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采取线上结题的方式,登录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s://rwsk.e21.cn/,进入“项目中后期管理”页面,点击结项管理,根据平台提示,按要求完善项目信息,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结题所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4。
(二)注意事项
1.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须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且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根据结项要求,每类项目结题都需出具专家鉴定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联系同行专家(3个或以上,职称为副高及以上,且不能为项目组成员)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详见附件4)。
3.“研究成果”部分材料上传要求: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外文论文还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及检索报告;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扫描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扫描件,未出版书稿可报送电子版,外文著作还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咨询报告需附有关部门采纳意见。
4.结项报告、专家鉴定意见均需上传盖章扫描件,各学院可定期汇总结题材料提交至科发院盖章。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附件4-湖北省教育厅结题相关材料(所有类型结题适用).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