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度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47

院属各单位:

为了客观反映我校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展示我校科研成果,现开始在科管系统中填报2024年度科技成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专利、著作权、专著、获奖成果(人民政府奖励)以及国家科技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奖励等。

二、填报要求

1、本次科技成果收集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审核。请填报科研成果中所有署名学校的相关人员信息(并非只填写本人信息),年终科技奖励以科研管理系统和二级学院纸质版汇总表为准,否则不予奖励。学校编制在附院工作的老师,成果归属请选择编制所在的学院,由学院审核并进行汇总提交。

2、2023年度省科技奖以及国家科技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奖励需要在系统中填报,并上传提名书。

3、SCI、SSCI、EI、CPCI等三大检索论文需在科管系统中上传PDF版全文和检索报告全文。为减少教师工作量和检索费用,英文论文由科技处统一委托校图书馆检索,无需提供论文和检索报告纸质版。

4、中文论文需上传PDF电子版全文,无需提供纸质版。

5、专利和著作权需将授权证书扫描成PDF版本上传,并上传PDF版的专利说明书,无需提供纸质版。

6、著作需将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并提供纸质版1份。

7、每项科技成果由成果作者署名排位最高者负责填报一次即可,请勿重复填报。(有通讯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填报;无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填报;无通讯、无第一作者的论文,由排位最前作者填报)。学生科研成果由指导老师填报。学校和附属医院共同发表的文章,由文章署名排位最高者填报,成果归属按照署名排位最高者编制所在单位确定,学校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切勿重复报送。

8、往年已报送但不符合奖励条件和已奖励的科研成果请不要再重复填报。

三、科研管理系统登录

登录网址(http://218.197.58.34:8011/);

四、统计审核要求

科技成果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二级单位负责制,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科技成果进行统计、审核、汇总。

五、材料收集截止时间

各单位将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公示截图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集中报送至科发院,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6月3日

附:各学院工作进度安排

6月4日-6月12日

各单位组织老师填报英文论文题目等信息(附件1)

6月13日-6月19日

各单位将附件1汇总整理后提交到科技处

6月20日-6月29日

委托校图书馆统一开具检索报告

7月1日-7月4日

检索报告纸质版反馈至二级学院

7月5日-8月10日

老师在科管系统中填报科技成果信息

8月11日-8月26日

收集漏报的文章信息,开具检索报告

8月26日-9月13日

二级学院系统复审公示并提交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

10月-11月

科技处复审,挂榜公示

附件1:英文检索报告开具信息汇总表

附件2:科研秘书统计汇总格式

附件3:期刊分级目录(详见科技网站“期刊分类”专栏)

(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 http://kjc.hbmu.edu.cn/gz_/qkfl.htm)

附件【附件2:科研秘书统计汇总格式.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英文检索报告开具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