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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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政府各项科技方针政策;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2、负责各级各类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规划和申报工作,组织与院外各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合工作,监督、检查在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对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项目,进行审查,并申报结题。

3、归口管理学校科研经费。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筹集、调拨、分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研经费的立帐管理,监督审核科研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

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培育、评价、保密审查、申报奖励工作;组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资助、奖励、实施与撤销等工作。

5、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验收)、登记、奖励、科技成果奖的申报、保密、推广应用、成果转化及产学研合作工作。

6、负责科研基地和科研平台的规划、申报、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教育部、湖北省等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以及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学校、学院的科研统计、科研工作量审核、科研业绩计算及科研奖励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科技学术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和及时修订完善从事学术活动、科学技术研究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校内外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9、负责学校科协的日常管理业务,依照科协章程,对学校所对接学会、协会进行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

10、负责办理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业务。

11、组织、编辑和出版《湖北医药学院学报》。

12、完成校领导交办其他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

处 长:郭 阳

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处长。主持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全面工作。负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副处长:刘莹

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副处长。分管学报编辑部、项目管理科和成果科。

副处长:马俊凯

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副处长。分管人文社科管理科和科协办公室。

下设五个机构

人文社科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成果科、科协办公室、学报编辑部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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