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药护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工作部署,深入研究高校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以高质量研究推动高质量党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开展202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党建课题研究共提出参考选题30个,分为9个重点课题参考选题、21个专项课题参考选题。其中,重点课题参考选题主要侧重于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等综合性、理论性较强的课题;专项课题参考选题主要侧重于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体见《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参考范围》(附件1)。
二、申报、评审、结题程序
(一)组织选题,申报立项。申报者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以分党委为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发送邮箱zuzhibu@hbmu.edu.cn)。在科技处指导下,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召开评审答辩会。评审组将择优立项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含自选课题)若干。每个课题负责人申报课题不超过1个。学校将推荐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含自选课题)各1项,参加2024年度湖北省党的建设研究课题评审。
(二)中期推动,加强指导。立项课题确定后,各课题组要按照研究思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课题报告,党委组织部、科技处将积极开展中期推动工作,适时召开中期推动会,加强课题指导。
(三)年终评审,验收结项。中标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党委组织部、科技处将组织结项评审验收,达到结题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校级课题立项。
三、结题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予结题: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在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市州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非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县级党政部门实质性采纳);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四、课题经费
(一)课题项目计划遴选不超过10项,本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划拨经费,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经费4000元;专项课题(含自选课题)不超过8项,每项经费2000元。
(二)研究成果按学校科技奖励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按期提交课题或研究成果的,经党委组织部和科技处共同审核,经费按财务处有关规定一次性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按《湖北医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课题成果,将给予撤项处理,不能获得经费支持,并取消下一次课题投标资格。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参考范围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科技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