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克服出现“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校科研管理现状,现对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度及之前立项的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2、2023年度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详见附件《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统计表》
二、结项材料
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2)
3.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 PDF 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 PDF 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 1 个 PDF 文件)及正文 Word 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 Word 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 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 APE,WAV,FLAC 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 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
三、结项流程
1.请各单位科研办认真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最终成果与预期成果的吻合度,知识产权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审核无误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标题格式为“学校名称-项目编号-结项申请”。
2.严格执行结项验收程序,评审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项审批书》,特别是成果简介和经费决算表。务必确保《结项审批书》各项信息的准确填写,材料要求整洁。校科技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及签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2.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审核结题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结项登记表》、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集中报送材料至科技处(科教楼1622),电子版发送至1883809062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科技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