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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预通知
2023-09-22 15:36  科技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风端正,师德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性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年龄不超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注意事项

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仍然实行网上申报和线下评审。学校将按照往年申报程序组织评审。推荐上报项目确定后,学校将就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另行安排。

2、由于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有指标限制,本年度我校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限额指标不能调剂使用,超过申报数量限额时系统不能上传;各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可少于限额,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额。学校相关单位申报指标科技处另行通知,各单位可先组织申报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按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附件)填写和上传申请材料,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意见、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学校推荐上报的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并按要求上传)。请各单位注意初审时对项目负责人年龄、职称、是否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等进行审查把关,按规定格式填报申请书,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项目学校不予组织评审。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接此通知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申报工作,将申报信息通知到教职员工,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各单位应在个人申报、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请各单位将有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请严格按示例格式填写,不要改动表格格式)、有关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份(按汇总表排好次序),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与申报书电子版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为不影响省教育厅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时间集中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10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汇总后(指导性项目需提交A、B版分开汇总)报送至科技处,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A版一份,评审通过后,科技处将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加盖公章,待教育厅通知发布后完成在线申报。

联系人:黄平

电 话:0719-8891150

科技处

2023年9月22日

附件【附件1:青年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点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指导性项目申报书(A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指导性项目申报书(B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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