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决定开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与资金审查。具体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20 年至 2024 年省社科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
二、清查内容
1.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协管项目清单及管理档案。
2.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的立结项情况、研究成果及成果转化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仅指项目配套的省社科基金)
三、工作安排
专项清查工作于2025 年6月上旬至9月下旬开展。
2025年6月上旬至中旬,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办)发布工作通知,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本单位专项清查。
6月中旬至6月30,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向省社科办提交项目清理审查表及自查报告。
7 月中旬至8月下旬,省社科办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管理情况予以复核,清理逾期项目: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查:形成清查报告与整改意见,向各单位反馈清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监督指导各单位整改,
9 月底前,各单位落实整改举措,完成专项清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请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如实填写3个审查表,并提供支撑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8838090620@163.com。
2.清查期间,除已进入结项程序的课题,暂停受理课题负责人延期及结项申请。
3.各学院要立足科研管理职能职责,对省社科基金项目严格审查。把好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
1.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资金专项清理审查表
2.2020-2024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