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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5年度科技成果的通知
2025-05-22 09:08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了客观反映我校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展示我校科研成果,现开始在科管系统中填报2025年度科技成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期间获得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专利和著作权、学术著作、咨询报告、地方标准、获奖成果(人民政府奖励)以及国家科技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奖励等。

二、填报要求

1、本次科技成果收集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审核。请填报科研成果中所有署名学校的相关人员信息(并非只填写本人信息)年终科技奖励以科研管理系统和二级学院提交的纸质版汇总表为准,否则不予奖励。学校编制在附院工作的老师,成果归属请选择编制所在的学院,由学院审核并进行汇总提交。

2、2024年度省科技奖以及国家科技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奖励需要在系统中填报,并上传提名书。

3、SCI、SCIE、SSCI、EI、CPCI等三大检索论文需在科管系统中上传PDF版全文为减少教师工作量和检索费用,英文论文由科发院统一委托校图书馆检索,无需提供论文纸质版。

4、中文论文需将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文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

5、专利和著作权需将授权证书扫描成PDF版本上传,并上传PDF版的专利说明书,无需提供纸质版。

6、学术著作需将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并提供实体书1份。

7、每项科技成果由成果作者署名排位最高者负责填报一次即可,请勿重复填报。(有通讯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填报;无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填报;无通讯、无第一作者的论文,由排位最前作者填报)。学生科研成果由指导老师填报。学校和附属医院共同发表的文章,由文章署名排位最高者填报,成果归属按照署名排位最高者编制所在单位确定,学校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切勿重复报送。

8、往年已报送但不符合奖励条件和已奖励的科研成果请不要再重复填报。

三、科研管理系统登录

登录网址(http://218.197.58.34:8011/);

四、统计审核要求

科技成果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二级单位负责制,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科技成果进行统计、审核、汇总。根据202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二级学院科学研究考核任务要求,二级学院认真负责做好科技成果统计复核工作,每驳回10项科技成果,扣1分。

、材料收集截止时间

各单位将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的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对应各类成果的支撑材料、公示截图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集中报送至科发院,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5月22日

附:各学院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5月22日-6月5日

老师在科管系统中填报科研成果信息

6月6日-6月20日

各单位将附件1汇总表及对应各类成果的支撑材料打包提交到科发院

6月21日-6月30日

委托校图书馆统一开具检索报告

7月1日-7月20日

检索报告纸质版反馈至二级学院,科管人员及填报人根据检索报告核对并修改分区、影响因子等基本信息

第二阶段

7月21日-8月10日

再次提醒老师在科管系统中填报科技成果信息

8月11日-8月19日

收集漏报的文章信息,再次提交附件1汇总表及对应的支撑材料,开具检索报告

8月20日-9月5日

二级学院系统复审公示并提交科研成果汇总表,9月1日关闭科管系统

第三阶段

10月-11月

科发院复审,挂榜公示

附件1:科研秘书统计科研成果汇总表格式

附件2:期刊分级目录(详见科发院网站“期刊分类”专栏)

(湖北医药学院科发院http://kjc.hbmu.edu.cn/gz_/qkfl.htm)

附件【附件1:科研秘书统计科研成果汇总表格式.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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