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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任务申报公告
2025-04-28 14:5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5年研究专项任务5项,具体如下: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5390365337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6070707359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4295238400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669111024427

一、工作安排

本次5项专项均实行网络申报,专项申报不限额。“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1. 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20日17时。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教育规划办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2.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安排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二级管理单位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3.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各类专项任务与年度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请申报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申报。

学校联系人:张雪,0719-8891150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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