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与肿瘤药物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原为转化医学与创新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5年获科技部批准建设,2021年正式通过国家五年建设期验收。2023年2月通过重组验收并更名为“神经与肿瘤药物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聚焦于神经疾病与恶性肿瘤,以研发原创药物为主要目标,攻克新药靶确证和先导物发现中存在的技术难点,主要研究方向神经疾病、恶性肿瘤领域的新药靶确证、先导物发现和成药性优化。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实验室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相关要求参见《神经与肿瘤药物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力度,聚焦神经疾病与恶性肿瘤领域原创新药研发,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实验室面向全国设置开放课题,集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与实验室合作开展高水平研究,支持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出。资助范围涵盖四大科学领域:神经科学、肿瘤科学、药学科学、诊断与转化科学,各领域具体资助方向详见附件1-4。
二、资助类别
2025年度开放课题共分为五大类:一般项目(5万/项)青年项目(10万/项)面上项目(20万/项)重点项目(40万/项入、重大项目(80万/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1.一般项目
申请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参与基础研究课题具备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验。
2.青年项目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拥有参与基础研究课题或具备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验。
3.面上项目: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研究课题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学术特色鲜明,聚焦于关键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与创新。
4.重点项目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选题旨在推动医药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以满足临床需求并促进适宜技术的广泛普及。具备卫生健康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将给予优先考虑。
5.重大项目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需提供至少1篇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二)申请程序
2025年度全重开放课题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全重开放课题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关于该系统的具体访问途径,实验室后续会在官网及公众号另行发布详细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当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并承担相关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签字盖章的信息应当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版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实验室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将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批准资助课题。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确保开放课题设置合理和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三)其他
1.论文署名要求
依托本实验室经费支持的开放课题,发表论文时,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须包含重点实验室中英文名称(中文:神经与肿瘤药物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KeyLaboratory of Neurology and Oncology Drug Development )。
2.课题联系人规定
为保障课题顺利推进与后续管理,每项开放课题宜有一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协调联络;若无,实验室将在课题立项后为其配备联系人。
3.申请资格限定
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申请开放课题。
4.个人申请限制
每位申请人同年仅可申请1项开放课题,课题存续期内不可再申请。
5.依托单位约束
每个依托单位同年申请同一类别开放课题不超过5项。
6.资金配套鼓励
允许申请单位为获立项课题提供配套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19-8891150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