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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医药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2025-04-09 14:48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有关高等学校及相关单位:

湖北医药学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是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一个跨学科跨院系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机制创新于一体的学术研究机构。

中心以湖北省卫生事业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重要史料整理和历史文化研究问题、以及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社会普遍关心的卫生经济与政策、卫生信息、健康管理、叙事医学、医学语言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地方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等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学术研讨,为我校人文社科科研提供实践和研究平台,为地方卫生事业服务,促进地方健康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本中心秉持开放共享的学术理念,面向全球科研工作者启动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自主命题”模式,不设申报指南,旨在激发多学科交叉创新,推动健康科学领域的前沿探索与实践应用。

一、重点资助方向

1.健康管理与促进:涵盖全生命周期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控及健康行为干预策略研究;

2.健康大数据与卫生健康政策:聚焦医疗数据挖掘、公共卫生决策支持系统及国民健康政策评估;

3.卫生服务与管理探索分级诊疗效能、医疗资源配置及智慧医疗服务平台建设;

4.医学伦理实践:关注基因技术、人工智能医疗等新兴技术的伦理治理框架构建。

二.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

凡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包括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在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指南内申请本基地开放课题基金。经审批立项后即可在本基地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以往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暂不能申报;结束课题优秀的,可滚动资助。校外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时,主要团队成员应至少包含1名本基地研究人员或湖北医药学院校内联系人。

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医药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包括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5份于2025年6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交到湖北医药学院8号楼103室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word文档发到936364147@qq.com,请按照“姓名+单位(二级院系名称)+申请书”和“姓名+单位(二级院系名称)+论证活页”的形式修改文件名。

2.本基地聘请相关研究领域专家负责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参与项目的评审过程,开放基金的评审将本着择优资助的原则,资助意义重大的科研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任务书,经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核加盖科技合同专用章。

3.开放基金的管理和经费使用按“湖北医药学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1.2025年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2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每项课题经费支持额度为1.0-2.0万元。课题类别为“重点项目” 或“一般项目”。课题原则上不予延长。如有特殊需要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注:调研类课题必须立足十堰做科学研究,结题时调研报告必须有市党政领导签批或者有实质性的采纳证明。调研类课题结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

2.原则上申报者应按照第一条的重点资助方向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3.我校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护理学院要围绕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含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体-医融合、应用心理学,以及原有的健康管理与健康评估研究)、健康大数据与卫生健康政策(含原有的卫生信息研究、医疗保障研究、疾病负担测算研究、卫生政策与法规研究)、卫生服务与管理(含原有的叙事医学研究、医学语言学研究、医疗服务满意度研究、医药供应链研究)和医学伦理与实践(临床伦理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公共卫生伦理、新兴生物技术伦理)等方向进行申报,每个学院至少立项2-3项。

4.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经费的使用。课题基金由本基地负责人签字使用,不下拨至申请人单位。课题基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学校科研基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本基地每年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绩效评估,如课题结束后经费有余,结余经费由本基地收回。

5.本基地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基地所有,出版、签批或发表研究成果时,本基地应为第一完成单位,即:中文成果署名为“湖北医药学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英文成果署名为“Center of Health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中文成果标注“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以英文发表的书面研究成果需标注“Supported by Key Research Center for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Province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程老师 邮政编码:442000 E-mail:936364147@qq.com

联系电话:0719-8892203

附件1: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

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湖北医药学院卫生管理与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零二五年四月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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