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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征集的通知
2025-02-24 17:2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全市“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计划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包括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建议征集重点方向涵盖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三个领域(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25年2月23日—3月20日17:00;

推荐时间:2025年3月20日17:00前。

三、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项目建议单位为在十堰市境内或视同十堰本地的离岸科创中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建有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平台,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2. 优先支持企业填报项目建议。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本次征集主要面向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鼓励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必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必须有负责转化应用的市内高科技型企业参与。牵头申报单位为创新联合体的,创新联合体各参与企业应满足上述条件,且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上年度在堰研发费用合计不少于300万元。

3. 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建议。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重点研发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建议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比例不少于参与人员总数的80%。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须实质性的全程统筹领导项目组织实施。

2. 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高端人才计划入选者、十堰市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3. 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失信和违规行为。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建议须围绕全市“三业(企业、行业、产业)”发展亟需突破的技术,对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紧迫性、必要性、可实现性突出。

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明确、可量化、可考核,预期可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成果,提出在市内“三业”实际转化应用方案,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和税收贡献。

3. 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填报,不受理个人直接填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要负责认真核实。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应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4.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可提前申请验收。

四、征集程序

1. 填报项目申报书。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进入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61.183.19.141:9088)按要求填报。

2. 项目推荐。驻堰高校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其他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推荐。联合申报项目的,由牵头单位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推荐。离岸科创中心入驻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由离岸科创中心建设主体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后,登录“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联系方式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2025年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工作顺利推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黄老师  0719-8891150

技术咨询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何一航 8697687

附件: 1. 2025年度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2月23日

附件【有关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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