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招聘考核方案公示(第二批)
2024-09-24 09:1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科研助理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岗位:科研助理岗位(2人)

专业:生物学、医学、计算机相关专业。

二、招考事宜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网上公示3天,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请考生2024927日上午8:20—8:50,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发展研究院进行现场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考试将在当天上午9:00准时进行,具体考试信息详见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发展研究院(科教楼16楼1622办公室)电话:0719-8891150。

三、考核对象

经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院资格审查、现场复审通过并且专业背景符合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要求的人员。

四、考试组织

1、专业素质试。

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此环节计算考生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得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时间:9:00—11:30,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

2、成绩公示

试结束后24小时内,按要求对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最终成绩公示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发展研究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kjc.hbmu.edu.cn/xw_/tzgg.htm)。

3、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发展研究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湖北医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924

附件【2024年科研助理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一览表(第二批).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传真:0719-8891150   邮箱:admin@kjc.hbmu.edu.cn
邮政编码:442000     通讯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IE6.0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