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和“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发展,根据《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十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鼓励市内外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不受理无承担单位的个人申报,不支持附件1《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内容以外的项目,经评定立项后的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
2.项目推荐单位: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其中市直部门、在堰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在项目申报书封面和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申报﹐市直其他单位经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县(市、区)相关单位拟申报的项目,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未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的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同一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在堰高校申报不超过4项。
4.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当年度只可申报1项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其他软科学研究项目组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应是项目实际研究过程的主要人员,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人,且当年参与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省内知名专家、教授、学者、高端人才等负责或参与软科学项目研究。
5.不宜申报事项:未完成往年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参与2024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6.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得将以前软科学研究项目相同内容进行重复申报,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流程
1.网上在线填写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登录“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61.183.19.141:9088 ),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分别扫描上传附件2和附件3内容:按要求扫描上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项目可行性分析表(附件 3)。正文内容统一采用仿宋“三号”字体A4纸打印扫描,并在系统中分别选择名称对应的入口上传。
3.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
4.项目内容涉密申报规定: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进行申报,只需提交附件2((一式1份)和附件3(一式5份)纸质材料,不网传提交电子版材料(报送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16号,市科技局905室政策法规科)。
5.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 8:30至2024年9月23日17:00止。
三、注意事项
1.软科学项目将立足应用,择优支持有实际应用前景、影响面广、具有一定超前性、对决策参考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项目。纯技术性研究、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等不在软科学计划申报支持范畴。
2.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实施期限为6个月,实施期结束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总体研究报告和结题相关资料,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项目进行结题评审。
张雪 0719-8891150
附件:
1.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
2.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4年)
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软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3.十堰市软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可行性分析表
4.2024年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