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以下称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相关工作,根据2025年度省联合基金工作安排,现向各联合资助单位征集2025年度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南推荐原则
(一)建立统一机制。规范和加强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顶层设计,各联合资助方结合总体投入情况报送指南建议,由省科技厅统筹凝练后,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注重需求导向。联合资助方应根据区域、企业、行业发展需求及瓶颈问题,结合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平台,梳理凝练出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形成指南建议。
(三)坚持开放合作。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面向全省、公平竞争,鼓励有优势的单位合作申请,提高省联合基金的开放和包容程度:
二、工作要求
(一)体现科学性。指南建议要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要具备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注意避免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体现规范性。指南建议文字表述要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注意控制项目指南篇幅(指南建议描述原则上不超过150字)。
(三)体现包容性。指南建议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出现各地市的名称等,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形成竞争申报,避免“对号入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四)体现统筹性。联合资助方应统筹考虑本地本单位的重点研究领域布局,按照光电子信息、人口健康与医药、农业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资源与环境、数理科学等领域归类,原则上涉及的研究领域不超过5个。每条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领域,并明确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五)体现安全性。指南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规定,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经过各单位合规审查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指南建议。
三、项目类型及申请条件
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具有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联合基金依托单位资质的单位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培育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推荐;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4.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已申报了2025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目。同一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只能参与1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征集省联合基金2025年度项目指南建议,原则上重点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并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论证和审查,于8月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指南建议推荐汇总表(表样见附件)报送科发院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备注单位及联系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邮箱:290661208@qq.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