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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湖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3-12-11 17:25  科技处   (点击数:)

各单位:

现就湖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负责人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岁(198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 8 万元。

2、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设项目申报数量限制。项目应聚焦黄石市区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

二、申报注意事项

1、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仍然实行网上申报和线下评审。学校将按照往年申报程序组织评审。推荐上报项目确定后,学校将就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另行安排。

2、按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附件)填写和上传申请材料,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意见、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学校推荐上报的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并按要求上传)。请各单位注意初审时对项目负责人年龄、职称、是否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等进行审查把关,按规定格式填报申请书,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项目学校不予推荐。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接此通知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申报工作,将申报信息通知到教职员工,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各单位应在个人申报、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请各单位将有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请严格按示例格式填写,不要改动表格格式)、有关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份(按汇总表排好次序),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与申报书的电子版。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为不影响省教育厅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时间集中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12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A版一份,评审通过后,科技处将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加盖公章,待教育厅通知发布后完成在线申报。

联系人:黄平

电 话:0719-8891150

科技处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附件3:重点项目申报书(A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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