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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
2024-09-25 17:1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点击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湖医药办字〔202213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4年度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本校在编教职工,申报当年1231日前未满40周岁;    

3.原则上为各学院/部门近两年新入职博士。如确有需要,往年入职博士,可由学院推荐申报。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下载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档案表》(以下简称档案表)(附件2),其中,研究方向和拟加入的团队需明确填写。档案表纸质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二)学院/部门考察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预期培养目标、发展潜力等进行考察,并签署推荐意见。此外,学院需明确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学院/部门集中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发院1622办公室,并同步报送电子材料

(三)科发院审核

科发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预期培养目标、培养潜力等综合考察后,最终确定入选对象,并正式下达培养对象名单。

二、相关要求

1.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旨在进一步落实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序培养。同时,对申报人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0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9月25

附件: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档案表》

附件【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档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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