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2016年湖北湖北医药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安排,经研究,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校级重点及校级科研平台年进行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验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通过各实验室提交的《湖北医药学院科研平台验收评估申请书》,经过专家组考核评估后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做出重点建设、调整、重组等决定,并按此结果确定后期项目申请资格及经费支持力度,必要时将抽查个别科研平台进行现场检查。
二、验收对象:所有校级重点及校级科研平台(详见附件2)评估。
三、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17点。
四、有关要求。请各单位通知到科研平台负责人,务必要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实事求是的撰写《湖北医药学院科研平台验收评估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数据统计及填报期限均为实验室近三年数据(2013-2015)。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刷(两面印刷)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4月1日前报至科技处科研平台管理科。
联系人: 张玲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科技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