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咨询报告的格式与要求,加强咨询报告报送的统筹管理,确保咨询报告的质量、主题聚焦和认定程序的正规化,现将具体规范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咨询报告应紧扣学校主责主业,立足我校现有专业与核心优势,重点围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等领域,凝练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产出具有医药院校辨识度的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切实服务地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报告组成
咨询报告需包含以下三部分:
(1)学校推荐函:推荐函需明确推荐报告的目的和意义。呈送咨询报告至相关部门前,需完成推荐函签章。
(2)咨询报告正文:正文至少包括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三部分,内容需做到数据真实、论证严谨、建议可操作。
(3)批示(采纳)证明材料:体现获相关领导认可、采纳或转化应用的肯定性签批文件(须领导本人签字,原则上应加盖公章)。
三、审核与推荐程序
咨询报告评审由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不再组织专家评审,主要负责咨询报告材料完整性复核、签字盖章与归档管理。
(1)单位评审。教师提交咨询报告后,由所在二级单位受理评审,分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形式审查。包括格式规范性检查(格式模板见附件1、2)、重复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15%)及AIGC检测(AI生成内容比≤25%)。检测报告须由知网、万方或维普任一平台出具。
专家评审。二级单位组织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专家,匿名从主题聚焦度、数据可靠性、建议应用性等方面对咨询报告评分(评分表见附件3),取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并按以下标准定档:80分及以上直接推荐;60分(含)至80分修改后推荐;60分以下不予推荐。
(2)集中报送。各二级单位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集中报送咨询报告相关纸质材料(推荐函2份,正文、重复率检测报告、AIGC检测报告各1份)及专家评分汇总表(见附件4)至科发院,逾期未报送的纳入下一月度处理;个人自行报送不予受理。
(3)复核推荐。科发院对二级单位报送的咨询报告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签章并返还二级单位;教师自行对接相关部门呈送咨询报告,完成签批后提交材料至二级单位。
(4)整理归档。二级单位将完整咨询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科发院邮箱归档。电子版材料包括:咨询报告全文与批示(采纳)证明材料、重复率检测报告、AIGC检测报告及咨询报告签批汇总表(见附件5)。
(1)各单位在报送咨询报告电子版材料时,必须确保包含咨询报告正文、重复率检测报告、AIGC检测报告、单位批示文件证明材料及咨询报告签批汇总表等内容;
(2)咨询报告正文应采用规范的格式,文字清晰,数据准确,论述合理,避免空泛和偏离方向;
(3)生成式AI工具仅限于政策检索、文字润色、格式规整等辅助性使用,严禁用于生成研究问题、调研数据、调研案例、对策建议等核心内容;
(4)下列情形的报告不得作为咨询报告申报或认定:为完成横向课题任务、委托论证形成的报告;提案、征求意见被采纳形成的材料;已被作为咨询报告认定过的同一成果;
(5)高水平文章被采纳可按咨询报告认定。同一成果发表若已计分,被采纳后就高补齐积分差额,不重复计分;
(6)咨询报告具体认定级别,参照《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执行。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咨询报告的质量和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发院进行咨询。
联 系 人:张雪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联系邮箱:kjc@hbm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1月3日